加拿大签证出国的误区有哪些?

2024-04-30

来源: 易伯华教育

加拿大签证出国的误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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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以为“包装”自己易获签证

有些中介、学生家长或申请者本人误认为只要把“假的做得比真的还像真的”才是最高境界。此种认识造成使馆愈来愈严格地检查申请者的文件。由最近的统计数字显示,签证只有61%的合格率,及较高比率的面谈,故签证的审核会更加谨慎及严格。

误以为签证全部是需要面签的

加拿大学生签证是按“递送文件”审核的方式,在平均1-1.5个月的时间内通知申请者结果,结果有三:一是拒签,在护照上盖章,附上拒签信,告知理由;二是通过,将签证附贴在护照上,寄送本人或委托中介;三是通知面谈,在30天内前往使馆面谈。面谈后,绝大多数立刻通知结果,极少数在随后再通知结果。故并非每个申请人都需要面谈,只有在申请人材料需要解释说明或需要核实原件或申请人背景较复杂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面签,而且,自从2008年6月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启动并代为接收签证申请文件以来,加拿大签证申请就基本上只有前面两种结果,要求面谈的几乎就没有了。

加拿大签证出国的误区有哪些?

误以为家里有钱就一定可以获得签证

作为一个不以留学为产业的移民国家,加拿大格外重视学生的质量,因为很多国际学生最终会选择留在加拿大,成为其社会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签证官倾向于接收那些素质优秀、能力突出的好学生,即便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甚至较差。而对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绩差、表现不良或中断学业过长的学生,获得加拿大签证的机会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却学业出色的学生要低得多。

误以为资金担保只要总金额够多即可

比起英美、澳洲,加拿大使馆对担保金的要求,关键不在于额度的多少,而在于历史的长短和来源的合理性,虽然现在使馆不再要求担保金必须有12个月的历史,但是除了需要证明担保金不是为留学而临时拼凑出来的,担保人还要有足够的证明,说明其存款与收入是吻合的。而如果申请者真的有经济实力,却没有长期的存款,那么只要能给予详细的、令人信服的解释并尽可能的佐以相关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获得签证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误以为申请者必须有60万元人民币存款 在线咨询加拿大使馆并没有对担保金额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要求经济担保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能够支付申请人在加国读书期间的所有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我们处理的硕士申请的担保金最低只有22万元人民币。尤其是签证新政策SPP和SDS计划,只需提供第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最低15万元人民币即可获签。

误以为可以用贷款或抵押款作担保

加拿大签证担保金通常只有一种方式——银行现金存款,不接受贷款或抵押款。股票或基金乃至房产必须卖出变现。但炒股、基金或房产的时间可计为存款的历史。另外,部分银行的理财产品如果是保本的,则无须变现,直接可以用作担保金。

误以为其它国家拒签会导致加国拒签

只要不是因为假资料拒签或者由于不良记录被吊销签证,大部分其他国家的拒签史不会影响加拿大签证申请。不少学生被美国使馆拒签若干次,转而申请加拿大,为了怕再次拒签,就更换新的护照送签,同时也有留学参考书上说美国拒签,加拿大也会被拒,这些误导造成许多申请者在精神上、金钱、甚至签证申请被拒的种种损失。

误以为中介申请比个人申请要强

如果你懂得如何申请,了解你未来留学的目的及有足够的专业知识,那么完全可以自己办理相关申请学校及签证手续。一些声誉不佳的加拿大学校及中介,在大使馆已经有非常不良的记录,如果你找到这些中介或学校,可能遭拒的几率就会很高。

误以为加拿大留学父母不能陪读  

针对加拿大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低龄留学生,加拿大使馆开放了探亲签证政策,孩子在加拿大留学的父母只要没有不好的出境记录,大部分都可以获得最长十年的长期访问签证。

误以为雇用律师就能保证签证或翻案

据报载,有律师声称告倒大使馆,成功地为申请被拒者翻案,事实上根据使馆公布的数据显示,翻案成功的比例是极低的。

误以为使馆签证可以一劳永逸

学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馆签证(student visa)只是使学生获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证,学生到加拿大学习还必须在加拿大入境时凭签证、使馆签证书、入学通知书等文件获取加拿大学习许可(study permit)。无论签证还是学习许可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于学生在加拿大实际需要的学习时间,很多时候只有一年或两年,学生必须在学习许可到期前三个月办理续签手续,而能否成功获得续签通常取决于学生此前在加拿大学习期间的各方面表现。

误以为所有短期访问签证均可转换为学生签证

六个月以上的长期留学申请,学生可获得 Student Visa, 而短期留学(六个月以下)或探亲等其他访问者只能获得Visitor Visa, 其中只有预科学校、小学或者中学阶段持有访问签证的人、学术交换生或者是有资质的学习机构的访问学生,和完成课程和研究项目的访问签证持有者,也可以申请加拿大境内学生签证。

误以为签证是有后门可走的

有些家长认为认识使馆内的办事人员或高层使馆人员,就能受到优惠的待遇,或更改签证官的决定。其实,即使是加拿大总理也不能推翻签证官的决定,签证官有完全独立判断的权力,任何人员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独立性,这是法律的规定。  

误以为短期商签可转换留学签证

自2002年6月28日起,使馆将原来留学生的签证Student Authorization改为Study Permit,短期留学(在6个月以下)或其他访问者签证在到达加拿大后将不允许更换成半年以上的学生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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